作者:guest
题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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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问题,唐老等已解答很多次了,可参看论坛前文,讲解更详细深刻。
依据7部委30号令38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该问题是报名人,还不是投标人,当然可以依据38条处理。
个人意见,意在交流。
贾革续于大连理工大学
2009-10-14 12: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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