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关于资格预审评审人员组成的问题
MAIL:guest IP地址:173.71.57.*
|
|
《招标投标法》与配套性文件均未对资格预审评审人员做出什么规定,所以可参照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构成组建。也可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审组,但是不能认为资格预审专业性不强,不仅是核定一下资质,还要评审其业绩。所以评审人员应由招标人和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组成。
应说明的是资格评审人员不能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参与。行政监督部门是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而不是参与具体招标工作,更不能“由相关监督部门人员组成审查委员会”。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美国达拉斯2009.5.6.
2009-05-07 09:5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