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greed 题目:“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提起投诉”,“答复期满”是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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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五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例如,在1-8号是答复期,招标人在3号对质疑进行了答复,那么投标人的投诉期限是怎么计算?
是3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还是8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
2016-05-23 17:2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