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ke0900 题目:续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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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特殊的情况,想请各位老师发表意见,不胜感激。
背景:关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依据当地政府规定,监管部门在财政局,今年起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财政部门共同监管。
问题: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或正在建设,后期续建和附属、扩建项目的招标投标是否必须移交建设行政部门监管?因为前期手续依据建设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的不够齐全,如何能把工作好好开展下去,请各位老师同行门发表意见。
2013-02-26 09:46:18 |